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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审结的一起纠纷案,引发网友关注。
十堰某高中为吸引生源,在该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招生简章,其中写明“高考考入985、211、"双一流"高校的,学校给予5-30万奖励”。
2022年6月,该校学生小王考入“985工程”大学,小王要求该中学支付奖励未果,故提起诉讼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王被“985工程”大学录取,根据该中学的招生简章,小王符合招生简章约定奖励对象,小王主张该中学给付奖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。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确定奖励承诺,是对学生进行奖励的赠与行为,但该学生考上大学除了自身努力外,与学校和老师的培养也是分不开的,故综合全案考量,判决该中学支付小王5万元奖励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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